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公示

2021-11-20 0

根据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号)精神,经对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景宁经济商务科技局、开发区经贸局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丽水博远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符合认定要求,拟推荐认定为2021年第三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。

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

联系人:机关纪委    李上春 2051849

高新与成果处(基础处) 程 毅 2159471


丽水市科学技术局

2021年11月19日 


丽水市2021年第三批省科技2021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

To Top